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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全省统一的全民可信认证系统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4-19 阅读量:325

在移动互联网的潮流下,我国国家公民数据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严峻,数据主权观念认识不断深化,我国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问题分析:

在移动互联网的潮流下,我国国家公民数据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严峻,数据主权观念认识不断深化,我国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目前针对数据安全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数据安全问题本身复杂性凸显,例如:多数应用强制用户注册信息录入人脸、手机号码、姓名等隐私信息,如不提供将无法注册使用,而再此过程中已强制获取客户人脸、手机号码、姓名等隐私数据。

2、我国先前经验相对不足,对数据安全的重视逐步提升到法律高度。

3、数据安全立法演变为全球范围内的利益协调与主权斗争。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各地均出台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标准和政策,均是在《数据安全法》的框架下出台的相应标准,但各地的数据安全工作多数停留在引导性政策上,缺乏有效的实践和应用。随着数据主权意识的逐步提升,针对全民的隐私数据安全变得越发重要,社会上也发生多起因系统安全引发的个人隐私数据泄露,例如某酒店的入住信息泄露。 

具体意见:

1、建设本地全民通用的可信认证系统,将公民的隐私信息(包括不限于手机号、人脸、指纹、邮箱、工作单位等敏感信息)统一纳入政府的可信认证系统进行管理,引导各个移动应用厂商使用政府提供的全民可信认证系统进行授权认证。

2、对公民隐私信息进行分权分级,设立不同的数据保护策略。例如人脸、指纹作为最高隐私等级,不允许各个移动应用厂商进行存储人脸信息。

3、建立基于全民可信认证系统的全域人脸库,针对实名认证场景提供可验证通道,同时避免各个应用厂商私下存储公民人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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