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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4-19 阅读量:319

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指的是通过开展工业园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测算,有效实施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控制手段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所谓“限值”,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园区环境质量目标,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所谓“限量”,是根据园区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和实际排放情况,确认园区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

工业园区既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又是治污攻坚的主战场、主阵地。江苏工业园区较多而环境容量又特别小,过去,由于监测监控能力不足,对企业、工业园区的排污总量无法进行实质性的监测和控制,即便是开展污染源普查,也不能实现排污总量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到底排放多少污染物无法说清楚。

问题分析:

进一步落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双控制,推进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我省出台《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可以说,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是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源头治理的重大创新举措,目前全国还没有先例可循。

具体建议:

为了提升精细化环境监管的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设统一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建议平台集聚智慧化监测监控系统,整合环保、能源、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指挥功能,包含一企一档、限值限量、视频管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GIS一张图、应急管理、能源管理、公共服务九大板块,构建“立体监测+数据分析+综合管理”的园区监管新模式。通过平台,可实时监控园区环境质量和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浓度,统计排放总量,发布预警信号,建立问题处理闭环机制。

2、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凸显差别化管理政策。

建议制定工业园区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暨差别化政策,建立完善差别化要素配置机制,对考核结果为A、B、C、D四类的企业年度许可排放总量进行动态调整,每年总量剩余部分由园区集中收储进行动态分配。

3、优化配置,彰显排污权使用绩效。

建议制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总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办法,创新总量集中收储、内部动态管理模式,盘活闲置总量资源。同时,通过总量回购,企业每年以省排污权基准价的1/10向园区交纳排污权购置费。

总而言之,工业园区企业积极主动开展自身的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既是园区集成改革试点中的探索之路,也是企业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更是实现减污降碳、源头治理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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