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在“气十条”“水十条”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然而,从根本上看,我省产业结构相对粗放、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不少化工企业依然布局在沿江沿河、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还有一些企业在管理上、污染治理设施上仍然存在隐患,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已成为影响“美丽江苏”建设的制约因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没有安全何来美丽,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必须成为我们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因此提升全省的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已然成为重中之重,迫切需要全面统筹,大力推进。
根据走访调研,从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来看,我省还存在许多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问题分析:
一、发现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还不够。目前,不论是企业还是管理部门,在发现和防范环境风险的本领上还远远达不到要求,体现在环境风险防范主观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环境风险底帐不清,不能有效识别环境风险、缺乏预见性;对环境风险问题的研究不深、工作表面化,造成了有些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失去了防患于未然的先机。
二、环境应急预案和机制的实用性还不强。各地陆续已形成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从技术上看基本符合生态环境部编制突发环境预案的指南和规范,但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我省实际情况的结合度还不够高,存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政企责任不清等问题,大部分企业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没有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修编,编制的预案流于形式,导致实用性不强。同时还存在环境风险信息报送、信息公开还不到位的问题。
三、环境应急和处置能力还有缺口。从队伍上看,全省存在区域不平衡,尚不能做到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全覆盖;从人员素质、装备及专业化水平来看,基层一线执法和监测人员编制、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严重,对标国际,缺乏专业化实训体系;从应急监测能力来看,由于垂改后,原来市级层面的环境监测上收至省环境厅,市级层面环境监测力量短期内难以满足复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客观需求。此外,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具体建议:
一、健全机制,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状况,建议环境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切实压实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各环节的风险管控,提升主动发现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区域、发展态势,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进行分析研判,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多措并举,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一是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提高应急执法能力。二是增强市级层面监测机构的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设备。三是构建统一的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省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结合区域环境风险状况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为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基础保障。四是经常性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专业化技术培训,通过演练和实践的检验来论证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范及时,提高环境应急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环境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数据库,实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的监控预警、辅助决策和调度指挥等功能,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能力,并规范环境风险隐患或突发环境事件的线索和信息的上报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上报及时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高效、客观准确发布事件信息。三是持续深入报道生态环境系统各项重点工作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积极引导群众,形成全民理解、支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