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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25 阅读量:324

 调研情况:

    一、我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取得较好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娄书记对民营企业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江苏发展走在前列,民营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吴政隆省长指出:要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把民营经济作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民营经济占比逐年递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5.6%,税收贡献超过60%,研发投入超过70%,提供就业岗位超过60%,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成为支撑江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是民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全省民营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建有率90%以上,50%的国家级研发机构,77%的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在民营科技企业,处于全国前列。三是产业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来,我省积极推动“一中心一基地”建设,不断引导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在构建纳米材料、碳纤维、工程机械等产业创新链方面形成了集聚效应,有效的引导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民营企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及创新联盟也逐步完善。

     问题分析:

    二、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存在制约因素

    虽然民营企业整体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但民营企业研发能力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一是研发投入占比较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统计数据显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2.64%,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约为1.3%,分别较广东和浙江低0.45和0.27个百分点,而民营企业占比更低。二是创新机制有待完善,企业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产学研需求对接、资源共享和协同共建等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三是民营企业人才环境的小气候有待提升,人才难进难留问题仍然存在,据有关统计资料,2019年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中硕士以上学历占比超过60%,而民营企业仅占11%。

    具体建议:

    三、对策建议

    一是构建平台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企、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畅通企业创新平台与科研院所、高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合作渠道,建立研发需求对接、定期会商机制。突出平台的开放性和公共性,瞄准产业技术链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平台在创新各环节中的协同研发效率。进一步完善科研设备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鼓励高校等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共享科研信息和数据库资源,降低企业设备仪器投入,提高研发效率。

    二是推动关键技术转化。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企业需求,引导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科研院所中面向产业创新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聚焦关键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整合上下游产业和院所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工程,尽早实现国产可替代,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营企业。

    三是培育企业高端人才。制定更优惠的人才招引政策,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通渠道,对民营企业引进的产业发展最前沿、科技创新最核心的基础研究人才、紧缺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探索施行“一人才一政策”,制定引才奖励机制。对民营企业核心骨干技术人员,分批分类组织赴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培训、研修,鼓励企业人才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提升企业核心人才层次和能力。

    四是集聚企业创新要素。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用地指标、税费优惠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立专利交易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注重现有金融支持提质扩面,扩大“苏科贷”、“人才贷”合作地区范围和备选企业库,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创投资金规模,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动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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