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社会公益应急救护作为减少意外伤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全社会每一位成员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和责任义务。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益救护工作,通过实施“公益性百万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百万大学生应急救护提升行动”、应急救护技能竞赛、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等系列民心工程,推动全省社会公益救护事业发展,目前我省社会公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应急救护体系初步形成。但与群众实际需求对接还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分析:
一、公共宣传力度不强,全民急救意识有待加强。应急救护公益宣传力度不强,培训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培训对象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外企、学校,普通市民知晓率低、参与率不高,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明显。
二、协调推进机制不成熟,尚未形成服务合力。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开展与教育、旅游、体育、交通等行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目前我省应急救护工作尚未完成顶层设计,省红十字会与相关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一定的联系,但尚未形成整体协调推进机制,资源整合力度不强。
三、服务模式单一,培训实效有待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内容和对象广泛,尚不能提供系统化、多样化的教材体系。现有应急救护培训及技能提升标准化、流程化程度偏低,应急救护复训率低,情景模拟演练有待加强。
四、基层红会资源薄弱,创新力度有待提高。基层红十字会专职人员数量较少、多身兼数职,难以满足红十字会日益丰富的工作内容,多以配合完成上级培训任务为工作抓手,契合地方特色需求的亮点工作挖掘力度不强,创新手段较薄弱。
五、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场急救缺少保障。我省公共场所应急救护设施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救护设备配置率不高。目前部分先进地区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条例,保障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我省尚未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条例,社会公益应急救护实施环节缺少有效保障。
具体建议:
应急救护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应不断完善社会公益应急救护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省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快推动社会公益应急救护体系建设。建议将社会公益应急救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作为政府工作实绩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协同机制。完善应急救护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由红十字会和卫健委牵头,协调教育、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体育等部门参与的,省、市、县(区)三级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制定《江苏省应急救护实施计划》,明确应急救护培训范畴、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应急救护培训覆盖率纳入系统考核体系。探索推进应急救护演练与公安、消防、地震等部门应急救援演练有效结合。
三、加强公益宣传,转变公众理念。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争取公益宣传渠道和资源,录制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进行全面宣传。在地铁、车站、城市综合体等人群密集场所配置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印发图文并茂的应急救护知识小手册;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掌上学堂”推广普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市民提供专业、便捷的知识获取渠道。加大应急救护实例宣传,树立身边的形象大使。
四、加快服务创新,提升培训实效。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医疗机构资源,建设高素质、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强化督导管理。优化应急救护分类培训设计,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群体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丰富应急救护培训层次,广泛开展培训讲座、初级救护员、应急救护急救员、应急救护师资培训服务。强化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着力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进程。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管理,完善红十字会主导,社会力量协同的发展格局。
五、加强设施配置,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应急救护财政支持力度,将应急救护宣传、师资培训、教材、设备配置费用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快公共场所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应急救护设备配置,探索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公众除颤计划”,鼓励爱心企业、社会力量参与AED项目推广。
六、优化鼓励政策,完善保障措施。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紧急现场救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应联合给予其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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