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我国为了适应大科学的发展要求,已在2018年出台了《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提早进行大科学时代科技创新的前沿布局和顶层设计。我省创新资源丰富,是我国首个创新型省份试点省,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好,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位居前列。但是面对全球科技创新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在科技创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基础创新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除北京外,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合肥都已成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了一批大科学装置,广东省也提出了构建全省大科学装置集群的发展思路,有效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基础创新能力。相比较而言,我省在基础研究及其大科学装置上的建设还相对滞后。
二是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江苏省是经济大省,在科技投入上也居于领先地位,2019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2.72%,虽然总体上排名靠前,但与北京、上海相比,差距十分明显,且呈扩大趋势。
三是区域创新合作还有待加强。加强推进区域创新合作是国内不少省市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如北京打造“类海外”的人才发展环境,广东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粤港澳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目标。与之相比,我省在开放型区域创新发展上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加快构建起立足省内和长三角、联通海内外的开放式创新体系。
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巩固基础研究优势地位
江苏省要加快进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推动重大科学装置向南京的集聚,支持南京申创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凸显大科学装置的集聚效应。要加大对前沿基础理论,尤其是网络通信与安全、人工智能、战略新材料、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力争在基础学科领域形成更多的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技术突破,从源头上提高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围绕江苏省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进一步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二、促进科技创新的跨区域合作
立足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徐州都市圈的发展,促进三大都市圈内部的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发挥各都市区核心城市科教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推进都市圈内部的科技资源、科技平台的共享,加强城市之间的协同创新,科学构建都市圈创新协同发展机制。在此基础上,促进三大都市圈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逐渐形成江苏省全域范围的开放式创新体系。要在各都市圈以及省级层面建立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办公室,办公室可以设在各都市圈核心城市的科技部门,各市派专人定期处理都市圈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全省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由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派专人参与,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联合上海、浙江和安徽共建一批重大基础研究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大力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积极拓展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的合作交流,争取与更多科技发达国家签署产业技术研发合作协议、建设科技创新基地等。
三、营造科技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
加强科技金融的服务支撑,通过搭建统一的长三角金融服务平台,形成“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资金主导”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结合投入体系。汇集各类银行对企业创新支持的信贷产品,促进银行与不同的创新主体进行信贷匹配。组建专业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平台,重点打造知识产权互联网运营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等,科学、准确、合理地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促进其流转变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完善智能化政策服务,汇集全省各城市有关创新方面的政策支持材料和信息,实现产业政策智能化查询。
四、加快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多层级的治理体系,形成都市圈、城市、园区(区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层级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促进不同治理体系之间的统筹协商和利益协调。加快构建多层级、网络化、多方参与的江苏省科技创新治理信息互通平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为决策科学化提供依据。强化多链条融合,打造立体化的系统创新链,不断完善创新链的各环节及其功能,有目的地引进产业链、信息链、金融链、政策链等相关部门参与创新治理,形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深度融合的立体创新体系。加强对科技创新治理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创新成果和政策的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积极引入金融、信用、咨询等社会机构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监管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