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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19 阅读量:219

 调研情况:

    我省2018年就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但从总体上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在规划计划、体系构建、政策扶持、工作力度等各个环节都还比较薄弱:

    问题分析:

    一是技术转移人才的培育计划与管理环节滞后。二是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缺乏完整的体系构建。三是技术转移人才专业职称体系有待建立。四是技术转移人才的扶持鼓励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具体建议:


    为促进我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不断完善我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计划


    建议制定中长期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规划、计划,从目标体系、协同配合、组织措施、配套政策等各方面,做好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统计管理系统中规范技术转移行业专业人员的分类和统计。在协调整合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两个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将技术转移人才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纳入统一的培养体系。


    二、鼓励我省更多高校探索培养技术转移人才


    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经验,结合各地技术转移实践,加快探索建立地方技术转移学历教育体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鼓励有较好基础的高等院校建立技术转移学院,加强技术转移高中级人才培养。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探索建立技术转移高中级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促进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中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多学科知识与技能的有机融合。


    三、建立我省技术转移人才专业职称体系


    建议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同配合,积极推进技术转移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的试点探索,在试点基础上,建立行业性、规范化的技术转移专业职称体系,以适应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对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育的迫切需求。将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评审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借鉴北京、西安等地经验,将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分为研究型和运营服务型两类。申报人可自主选择专业论文、主持完成得到有效应用的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等代表作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四、大力培养、吸纳和稳定高层次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


    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有关要求,在户籍、公租房、职称评定等各方面,出台和落实有关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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