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当前,我省的劳动力市场存在“供需”矛盾。一方面,企业存在“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广大中、青年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依然突出。究其原因,乃是因为我省的技能劳动者短缺,仅是所有从业人员的三分之一,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二分之一的比例,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仅仅为所有技术劳动者的五分之一,高技能人才存在较大的缺口。
发展职业培训,是将严峻的人口压力转变为巨大的人才优势的主要手段。虽然我省早在2011年就发布了《江苏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城乡职业培训之间存在差距,农村职业培训渠道严重不畅,拥有庞大数量的农民工群体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相脱节。
问题分析:
1、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激励机制功能不强。虽然近年来,国家对职业培训越来越重视,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尤其将对农民工的培训,列为“阳光工程”。但保障这些文件内容贯彻落实的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却跟不上。一些培训政策还没有细化,有的甚至很滞后。许多具体的工作尚无政策支持,比如,前些年出台的农民工工资5%用于技能培训的政策,至今也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外,对于开展职业培训缺乏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对职业培训,尤其是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管理,当作“政绩工程”,流于形式,浪费资源,培训效益低。
2、劳动者对职业培训的认识不够,对政府颁布的有关培训计划和政策文件不了解,对培训缺乏基本的了解和信任。据调查,认为参加培训学不到东西,因而不愿意接受培训的人占劳动者总人数的5%左右,其中,农民工所占比例更重。
3、企业对员工职业培训缺乏热情。部分用人单位对于员工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意义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希望招聘技术水平高的人才,但急功近利,只重视从市场直接招聘,而忽视对员工的培训、培养。
4、教育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通常选择热门的项目开设课程;对在乡村开展职业培训,或者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因为没有政府足够的财政扶持等政策,通常积极性也不高。
具体建议:
建议政府部门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缩短城乡劳动者之间的技能差距,减少岗位需求与劳动者素养之间的矛盾。
1、改革现有宏观政策,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导致城乡职业培训不均的根本原因,我省需继续推进和深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改革现有户籍制度,改革与户籍制度密切挂钩的社会保障制度;借鉴国外政府的立法经验,形成保护城乡统一职业培训的法律保障。
2、细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补贴培训目录:对中低层培训项目可以从劳动力市场需求出发,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是否纳入目录;对高级及以上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赋予他们在技能评价中的相应地位和权力,由政府部门按照一定程序认定其制定的企业评价标准和办法,并配置相应的证书,作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充,这些项目也同样纳入补贴目录,享受相应的政府有关政策。在补贴标准的制定上,也应体现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目标要求,根据确切的培训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以此对培训市场进行有效调节。
3、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效果。
(1)对劳动者加强关于培训补贴政策的指导:可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窗口强化对劳动者个体培训前的培训指导和培训后的就业跟踪服务。
(2)对培训机构进行奖励性补贴:对“培训机构”开展中高层次培训、推荐学员就业,以及相关企业吸纳培训学员就业的,给予奖励补贴;针对特定人群(如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参加特定项目的,增加“生活费”、“交通费”、“助学补贴”等。
(3)整合各类资源,发挥企业积极性,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体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并完善职工培训制度;鼓励引导社会机构开办职业培训,做好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办学机构的健康发展。
4、整合资源,引导培训观念。各地基层政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措施,讲解职业培训的内容、培训的途径、培训补贴政策,等等。确保宣传范围覆盖城乡,甚至在农村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让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逐渐认识到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实惠性,逐步形成重视培训、积极参加培训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