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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数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2-12-12 阅读量:328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开展了大量工作,相继出台了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追溯政策、食品安全抽检方法等系列措施,食品安全监管形式得到改善,食品质量情况总体来说稳中向好。然而,随着我国逐步迈入大数据时代,海量的食品安全数据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因此,在我国现存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前,大数据挖掘成为促使食品安全监管由分段监管、人工监管、以罚代管、事后监管、主渠道监管向全产业链监管、循“数”监管、全方位监管、事前事中监管和全面监管转变,解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新模式。

问题分析:

一、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一)食品安全监管趋于数据化,但大数据化程度较低

各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虽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数据化趋势,但对于数据采集与管理也仅仅停留在数据保存和基本管理,未实现大数据的综合运用和管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程度较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侧重食品安全数据的公开、流程化监管,缺乏综合分析、周期性报告与风险预测,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抽检结果查询系统,只列示不合格指标值,仅基本保障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在整合分析利用上的程度低,数据代表性不足。

(二)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明确,但更新滞后明显

目前,我国已建成食品安全标准查询数据库,数据库囊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定时更新发行。食品安全标准逐渐在时间空间、标准层次、多维监测等方面实现标准数据的透明化发展。

但在中央着力强调保障舌尖上安全的要求下,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面临严峻考验,大数据前瞻性与食品安全标准滞后性问题突出。首先,标准数据库只存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实操视频、食品法典标准、香港食品标准,且国内的标准阈值都较低,没有和发达国家标准的对比性数据,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整体认知不足。其次,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未实现食品安全标准及时更新、精确化动态发展,只列出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阈值,缺乏大数据挖掘技术特有的整合分享、可视化应用,公众只能获取不合格检测报告,无法动态获知及观测该食品合格状态下数据的平均标准值和常规水平状态。

(三)环节治理目标一致,但各环节数据透明度较低

食品安全各环节数据透明度较低。食品安全的环节治理虽早在1997年就得以发展,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透明度较低,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管信息透明度较差,在原材料及原材料处理方面存在较高隐患,物流环节的仓储技术和物流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信息、销售环节的员工素质和销售环境方面信息化水平均较低。

(四)主体参与性强,但数据利用价值低

在信息爆炸时代,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各类错综复杂的食品安全信息在未辨真假时已迅速传播出去,使得数据可信度较低,且数据未面向公众开放,容易造成公众的误解;同时大量混乱冗杂信息泛滥堆砌,如不能选择较好的大数据挖掘工作和数据筛选手段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处理,则会造成食品安全大数据实际利用价值低,数据分析结果精确度降低。

具体建议:

二、基于大数据挖掘的食品安全管理对策建议

(一)大数据挖掘驱动社会治理,搭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食品安全管理层面,需加快顶层设计,明确大数据挖掘的方向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落实大数据的平台构建任务及食品安全队伍数据化建设,形成专业化、层次化食品安全管理与自监自测队伍,打造食品安全管理队伍数据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管理框架的透明与数据化。在此基础上驱动社会治理,落实四有两责,鼓励各市县区及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治理,实现食品安全数据业务的全方位覆盖,统一企业、政府和各机构数据,搭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数据体系,使大数据真正高效地助力食品安全管理。

(二)严控食品安全标准阈值,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动态发展

在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中,首先让数据有可对比性,需融合国际标准数据,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刚性约束,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动态提升。其次在对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中,公布抽样的源数据,并通过SAS等大数据挖掘工具对该类目的食品安全标准做现状分析和总体水平值分析,既可以了解该标准下食品的发展现状也可以看到其整体标准的动态走向,同时对于检测结果值相对集中的食品品类,可以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值的提升。

(三)大数据环节可视化,打造食品安全透明数据链

政府和企业应通力合作,明确食品安全的界定,完善对各环节的职能划分与责任落实,在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的前提下,结合大数据挖掘技术进行数据提取、制定指标体系,基于食品安全环节链建设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大数据监控监测体系,各生产链数据信息共享,既有利于相互监督也有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的追溯与预警。其次针对不同种类的食品链,制定明确的监控管理指标与措施,真正做到食品环节数据可视化,形成透明数据链。

(四)大数据整合分析,推动食品安全健康认知

通过制定合理的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模式,对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意识启蒙、知识普及,同时在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跟进食品安全评价解读,以免以讹传讹,造成食品安全恐慌。消费者作为数据的一大源头,提供的数据真假难辨,需要加强消费者诚信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数据流的可信度,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恶意反馈的民众和企业,予以相应的惩罚与规范,保障食品安全数据平台的诚信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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