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经济强省,多年来高速经济发展,因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这也给企业环境污染的整治带来巨大困难和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环境治理取得的巨大成效,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的良好势头,但部分地区对企业采取“一刀切”式的临时性关停,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扰乱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生产。
经调研发现,环境保护成本仅次于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和缴税负担,列为企业成本第四位,加之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多数企业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号召,其中42.38%的企业研发支出用于环境保护,57.02%的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攻坚战的投资。2018年上半年,各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大面积停产引发了连锁反应,多数被叫停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危机,进入下半年,由此停产导致的信贷风险、企业违约风险、员工流失风险、税收风险等一系列滞后效应逐渐凸显,令人堪忧。
基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建立稳固的环境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依法治污,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地企业污染情况不同,尚需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方案,坚持程序合法合规、兼顾执法人性化,制定的标准或方案不应朝令夕改,让企业无法适从。部分企业投入巨额资金刚刚整改完毕,又接到更高新的整改标准,致使其彻底停业破产。
具体建议:
具体建议
(一)制止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一刀切”
坚持环境治理不松动的情况下,确实落实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各地区对辖区内已经被关停的污染企业开展调查分析,针对手续齐全、环评过关的企业允许正常生产经营,针对手续有瑕疵、环评不达标,且有整改能力的企业,提出整改时间表,给企业留出适当的缓冲期加以落实整改,针对“散乱污”环保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并努力做好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维护各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引导企业度过环保转型的“阵痛期”
企业环境治理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开展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避免辖区内企业区别对待,特别是同一区域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宜差别对待。按照法定程序,明确告知企业污染整治的具体原因,让企业心服口服,主动及时向企业宣传最新环保标准及政策,环保标准要具体量化到每一个污染物排放企业,让企业由“了解”到“理解”,做到有针对性整治,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依法治理污染环境保护体系的构建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在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污。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及政策文件、制定环保标准或治理方案等等都要公开透明,并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及群众意见,禁止朝令夕改的情况发生,消除生产浪费和管理浪费。进入2019年,各地区需认真推行落实2018年度省政府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而制定的“资金管理”、“鉴定评估管理”、“磋商”、“信息公开”、“事件报告”、“起诉规则”等7项政策性文件具体部署和要求。由此,逐步改变我省企业由“被动整改”到“主动遵守”的良好法治状态,打造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