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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海洋碳汇
发布时间:2023-03-09 阅读量:305

调研情况:

海洋在全球的碳循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测算,海洋中的碳存储量约为4×105亿吨,是陆地碳库的10倍,大气碳库的50倍;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存储在海洋中,海洋每年可吸收全球约30%的二氧化碳;按单位面积计算,海洋的固碳量是森林的10倍、草原的290倍;从碳汇存储时间看,相较于森林、草原等陆地生态系统数十年到几百年的碳汇储存周期,海洋碳汇可达千年之久,封存碳不易重返大气。

问题分析:

江苏作为海洋大省,拥有滨海盐沼、藻类贝类养殖等丰富的碳汇资源,具有发展海洋碳汇的先天优势,但目前也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政策不足。缺乏专门的海洋碳汇法律体系和导向政策,阻碍了海洋碳汇价值和功能的实现。

二是覆盖不足。目前我省没有大面积采用海洋碳汇进行碳中和,不利于更好地助力我省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

三是技术不足。江苏海洋大学的21个学院中,仅有4个学院与海洋相关,缺乏支撑发展海洋碳汇的科研平台,与山东拥有集聚30余名院士和70余名科学家的海洋负碳排放研究中心和国内首个海洋碳汇主题实验基地相比,江苏在海洋碳汇研究机构建设方面相对落后。

四是资金不足。作为新事物,出于风险考虑,很多企业和资本不敢贸然投资这个新领域,关注的资金少。

五是市场不足。虽然外贸型企业面对欧美碳税挑战,以及众多跨国企业在供应链中提出迈向碳中和的新要求,但实际买方市场并不强大。

六是宣传不足。目前很多公务人员、企业人员、金融人才、专业人士和学者都不熟悉海洋碳汇交易和碳中和相关知识,大部分民众也不了解,甚至从未听闻。

具体建议:

一、加强法律保护和政策管理

从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和激励性补贴等方面出台促进海洋碳汇发展的政策规划,适应并衔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构建海洋碳汇法律制度,完善海洋碳汇相关技术领域的立法;在海洋碳汇经济效应和生态效应尚不明显的初创期,海洋碳汇发展应以国有经济(国企)为主体,由政府主导,并提供基本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后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二、加强技术创新攻关和实践

推进海洋碳汇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海洋低碳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积极开展海洋碳汇专项调查,研究海洋碳汇的扩增潜力和发展前景,构建海洋碳汇数据库;加大对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的研究力度,针对贝藻类养殖开展固碳、增汇和评估的科学研究。

三、规范各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

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和海洋空间规划;加强对过度捕捞和海洋污染的管控,保护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从而更好地发挥溶解度泵、生物泵和微型生物碳泵的效能;海洋碳汇可作为沿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将区域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大力发展海洋碳汇经济

积极构建“海洋碳汇经济发展区”,建立一批“低碳岛”“低碳港”和沿海“低碳产业区”;建设海洋新能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群,加快建立海洋碳汇新型经济体系;延伸海洋碳汇产业链,通过海洋碳汇渔业带动沿海旅游业、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海洋食品加工业、海洋生物制造业等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创新碳金融产品,引导更多资本进入海洋碳汇领域。

五、加强海洋碳汇交易交流合作

成立“海洋碳汇产权交易协会”,召集气候、地理、海洋、金融及经济等专家学者加入协会,定期召开会议,集思广益,共商大事;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相关学者、熟悉海洋的工程师、以及环境专家等,赴欧盟、英、美、加、俄、新加坡等国家学习相关经验;邀请香港金融和环保专家到江苏分享经验,香港高校与海洋、环保、环境方面学者,具备国际视野和经验,可为我省海洋碳汇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六、深化海洋碳汇国际合作

加强海洋碳汇科学研究合作,推动建设高标准的海洋碳汇院士工作站;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碳汇关键海域和重要通道等方向的研究合作项目;开展海洋碳汇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建立海洋生物多样性合作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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