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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完善我省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量:264

中共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交通运输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连续13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织密织牢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网”。

当前,货车超限超载已成影响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截至2021年底,江苏省干线公路里程1.7万公里,公路里程15.8万公里,路网规模及密度居全国前列。公路货运里程密度为1.1万吨/公里,位居全国第二,年均货运交通流量达到3.6亿辆,“两头在外”的产业结构导致外省超限超载车辆占60%。我省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

问题分析:

但是,由于我省经济体量大、运输强度高,全国货运市场供过于求、过度竞争、买方市场的局面未根本扭转,加之我省处于南北、东西运输大通道,经过持续的综合治理,近年来我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2021年全国平安公路建设考核中我省治超工作获得第一名,全省高速公路、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大幅下降,并稳定在较低水平。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治超责任体系,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但是,当前我省治超工作仍然存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政府对治超工作重视不足、对政府治超的职能职责认识模糊不清,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制还没形成;二是部分市县装载源头监管基础薄弱,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装载安全监管责任还未落实,超限车辆出厂上路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全省不停车称重、监测和预警网络还没有建成,治超科技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区域联动机制未常态化运行,外省超限超载输入型安全风险较高。

具体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体系

依托省政府出台的《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持续完善治超责任体系,通过各设区市建立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交通、公安、工信、市场监督等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动协同治超。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纳入各设区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属地政府工作责任。此外,加大省、市治超办对各地超限率控制情况、“百吨王”治理、超限严重路段等情况,按月排名通报,推动地方政府积极履职。

二、强化源头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修订契机,在顶层制度设计上,细化落实市县政府、生产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的源头治超的安全职责;对已公布的重点装载源头,采取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止违法装载和上路行驶;扩大今年装载源头“两个清单”数量,将铁路货运站场、重点大件生产企业、一年中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纳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实施监管,提升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出科技引领,提升超限超载治理能力

加强省级规划指导,调动市县积极性,在全省干线公路省界及货运输主通道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加快建设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构建全省综合立体科技治超管控网络。推进治超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全力推进交通公安信息系统互通,推进超限检测站交通称重数据、公安处罚数据的交换共享,提升超限超载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大区域协同,深化长三角联合执法机制

构建区域协同治理,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合执法。加强完善跨省协作机制,建立联合互查、定期反馈等机制,深化区域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定期组织联合专项行动,打击跨省际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降低输入型超限超载运输风险,稳步提升公路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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