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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子证照应用
发布时间:2023-04-12 阅读量:498

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部署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电子证照的应用,使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服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目前,我省电子证照库已汇聚760余种5.3亿余条电子证照,汇聚数量居全国前列。通过“苏服码”绑定电子证照信息推行一码通办、一码通行,向设区市开放接口、省级数据回流至地方等多种方式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解决了政府核发的证照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难题,尤其是身份证、结(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在“一件事”领域的深度应用,极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但在具体应用中仍有以下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问题分析:

一是电子证照的完整性欠缺。一方面,照面数据不完整或库内数据不全。如资格证书类电子证照缺失主体信息、人口库信息不全;另一方面,较早时期数据未能电子化。如在2016年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成之前出生的孩子无电子出生证明。

二是电子证照的时效性不足。一方面,部分电子证照未能实时更新,如户籍转移后,线上共享的数据仍显示在原籍,在办理入学等涉及户籍地事项时无法使用;另一方面,婚姻等易变化的数据,在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领域应用时,由于时效性带来的履职风险问题,相关部门不敢、不愿使用电子证照。

三是电子证照的应用存阻碍。一方面,基层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归集的部分数据未能回流到地方进行应用,如不动产等数据;另一方面,社会化应用场景有待拓展,如办理银行业务、乘坐飞机高铁等,电子证照尚未得到认可和应用。

具体建议:

一是强化电子证照归集。全量归集数据,推动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实时归集。强化质量管控,对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挖掘数据资源,对早期纸质化材料档案全量转成电子档并归集入库。

二是创新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电子材料应用,弥补电子证照的时效性、完整性不足的缺陷。建立数据核验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证照等材料通过部门数据协同进行核验。推广免提交服务,对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类材料,由部门间数据共享代替申请人自行提交。

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健全数据回流机制,畅通不同层级间数据流转渠道,推动地区间政务数据授权开放应用。拓展社会应用场景,结合社会多样化需求,畅通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渠道,提供便利化服务。建立奖惩机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电子证照的行为,给予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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