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市、县工程师学(协)会,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苏科协发〔2025〕100号),江苏省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定于今年9月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联系我会秘书处,共同策划开展相关活动。其中,“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活动的征集内容和要求请参考附件2,并请于7月25日前将信息表发送至学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朱晓蓉(电话、微信:13585107708)
蔡宗雅(电话、微信:15895996090)
学会邮箱:jsie2014@vip.sina.com
附件:
1、关于开展江苏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2、中国科协“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活动征集工作方案(点此下载)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关于开展江苏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中科院南京分院所属各单位,各省级学会,各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助力科技强省建设,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5〕2号)精神,现将江苏省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夯实科技强国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科普法》深入实施,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全省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多方位展示“十四五”时期我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彰显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激发创新自信,引导社会公众及时认识和使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省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界先进典型、知名专家从事科技创新的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凝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素养、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系列主场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打造突出本区域或行业特色的主场活动,示范带动本地区本系统重视科普、参与科普,掀起科普活动热潮。省科协将会同有关单位举办“全国科普月”江苏省主场活动。
(二)科普报告话前沿。动员科技工作者、行业领域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企业家、产业工人、农民、公务员等群体,举办前沿科普报告,解读新技术、新成果,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三)科普阵地探未来。动员科技企业、高校、园区、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改进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展陈方式,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打造更具场景感的科普“星火馆”。动员科普教育基地、行业科普基地、科技馆、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文化场所、公共场馆等,应用新技术推动展陈升级,举办各具特色的科学教育活动。鼓励各类场馆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路线,开展打卡、探馆等活动,构建泛在可及的科普阵地服务圈,让公众感知近在咫尺的科技魅力。
(四)千万IP创科普。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前沿科技发展,开展优秀网络科普作品、原创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创作、征集和展示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热爱科学的生动局面。发布科普创作作品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
(五)科学文化进基层。广泛动员学会、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科普志愿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等,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展览、科普讲座、创新创业交流、产业工人培训、科技咨询服务、科普剧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科幻电影展映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延伸。
(六)“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活动。各级科协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聚焦全国科普月主题和地方特色,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积极参与科普中国平台和各联动网站平台展播活动。征集内容和要求请参考附件。
(七)系列科普联合行动。学会、高校、科普阵地、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农技协等各类科普群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资源、开放场馆、创新形式,开展科普报告、科技咨询、 科普创作、科普阅读、技能培训等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八)科普专项行动。举办省全民科学素质大赛线上个人赛和线下团体赛;开展“智享银龄”科普活动,组织“老年人智能手机运用大赛”、银龄科普游、主题科普论坛等活动;开展“未来科学之星•院士专家进校园”活动,举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科技教育乡村行、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实践等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好《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实施协调机制作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围绕本行业领域、科普主题内容,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活动。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目标人群特点和需求,坚持活动数量与质量并重,创新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和科普活动中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公众了解参与。各设区市科协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全国科普月平台填报要求,做好辖区内活动填报管理和动员工作,填报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各项数据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严禁弄虚作假。
(四)做好总结,示范推广。请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并于10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发送至省科协科普部邮箱。省科协将对组织动员有力、亮点特色突出、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反映好的活动予以表扬推广,并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