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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教育专委会 | 关于联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阅读量:882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江苏省工程师学会STEM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科普教育基地等,整合科学技术、工程教育等资源全面开展工程职业体验、科技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实践等综合实践系列活动,给青少年儿童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发现、遴选、培养、评价有创新素质、科学素养突出的科技后备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综合实践活动类型

综合实践活动分为工程职业体验、科技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实践四大类型。

工程职业体验类型将依照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围绕省工程师学会专业委员会和会员单位分布领域,结合社会热点,涉及STEM教育、生态环境、轨道交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信息网络等多个专业类别

科技志愿服务类型将依照《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中服务类别,涉及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普报告、农技服务、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普讲解、网络科普其他等八个专业类别

研究性学习类型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及《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获认可度高的要求,以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为龙头,整合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的所省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资源,搭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大中衔接联合育人的桥梁纽带,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科技创新实践类型将充分依托高校和科协系统专家资源,以青少年科技特长培养为抓手,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和科创竞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服务青少年科技创新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二、申请对象要求

(一)基地申请(满足以下任一条)

1、有符合开展相关实践活动要求的固定场所;

2、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3、各级科普教育基地;

4、各级社会实践基地。

(二)单位申请(满足以下任一条)

1、有丰富活动组织经验的单位;

2、有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单位。

(三)个人(活动组织者)申请(满足以下任一条)

1、有意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

2、有丰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个人。

三、申请方式

以上主体可同时申请,请各申请对象认真填写《综合实践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262120355@qq.com,申请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获得反馈。

四、相关支持

经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可免费获得以下支持:

1、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专家资源协调对接;

2、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实训基地及活动场地协调对接;

3、活动策划方案、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等指导;

4、省级学会全方位活动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的支持;

5、参加的学员核认定后在省工程师学会官网获得《综合实践活动证书》,证书》可作为参加江苏省基础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证明材料;

6、专委会将定期组织评选综合实践活动优质合作单位个人,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相关科技奖项的申报;

7、优先推荐为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科技类服务的合作单位;

8、优先推荐加入“江苏少年工程院”培养体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栎洪(电话、微信:13255268836

            孔超群(电话、微信:13585178503

  箱:1262120355@qq.com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28


附件:综合实践活动申请表

提取码: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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