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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阅读量:705

 各会员单位:根据江苏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苏科协办发〔2020〕15号),我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提交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3月27日(周五)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晓蓉、蔡宗雅

 手  机:13585107708,15895996090

 邮  箱:jsie2014@vip.sina.com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0年3月16日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相关高校科协:

 根据计划安排,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将联合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正式《通知》待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后下发。为使各推荐单位及早启动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委)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南京市推荐4名,其它设区市推荐3名。

 (二)省科协所属的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可单独与或相关部门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三)各相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四)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担任省科协副主席的专家提名,每人可具名推荐候选人1名。

 (五)其他有关单位可以直接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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