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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阅读量:802

 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0〕41号),我会可推荐2021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1名。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于2021年4月23日(周五)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晓蓉(手机、微信:13585107708)                

               蔡宗雅(手机、微信:15895996090)                

 简栎洪(手机、微信:13255268836)固定电话:025-86670726、025-866707027邮      箱:jsie2014@vip.sina.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1年4月16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

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21〕41号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有关高校科协:

 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现将开展2021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2021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1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为期2年。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 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 “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各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名额为6-8名。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本 学科领域候选人,名额为1名。

(三)部属、省属本科院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其他省属专科院校、市属高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企业(园区)等单位的候选人由所在地的设区市科协统一推荐。

四、申报推荐程序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的各省级学会、有关高校科协或设区市科协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推荐单位应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六、报送材料内容候选人材料包括: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和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附件: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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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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