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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阅读量:560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位会员,各分支机构,各市、县工程师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我会可推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根据要求,我会可推选本学科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选各1名。


二、推选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

1.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2.提名书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盖章版)请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晓蓉 13585107708

蔡宗雅 15895996090

电子邮箱:jsie2014@vip.sina.com

附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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