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市、县工程师学会,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和相关要求,我会可提名基础类或应用类项目2项和科普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工作要求
(一) 开展科学筛选。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工作组织,加大提名重大原创性成果的力度。对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揭榜挂帅”攻关成功的项目和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实验室牵头完成的项目,优先提名。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二)严格审核把关。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配合做好把关。
(三)履行公示制度。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
二、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1. 电子版材料
请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附件)PDF版和WORD 版发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
2. 纸质版材料
(1)公示情况1份。被提名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结果。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纸质版原件2份(含附件),复印件6份(不含附件)。科普类项目还应提供正式出版的实体作品2份。
纸质版与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2月19日17:00前寄送至我会秘书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朱晓蓉 13585107708
蔡宗雅 15895996090
电子邮箱:
jsie2014@vip.sina.com
附件:
1.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2.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学科组、专业组
3.关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提名评审的补充说明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