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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引导促进诚信学风机制建设的倡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阅读量:503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理事会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科研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工程师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工程师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工科行业学术自律,提高学术诚信、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繁荣,结合学会多年来在学术活动中的管理经验,在学会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学会理事会倡议主要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为切入点,加强学术自律,促进学术道德和诚信学风建设,发起“加强学术道德引导,促进学风诚信机制建设”的倡议。倡议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术活动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和出版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在论文(著作)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原始出处;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论文(著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二是合作论文(著作)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依次署名,或由作者共同约定署名。任何合作论文(论著)在发表前须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论文(著作)承担相应责任,第一作者承担主要责任。

三是在对自己或他人的论文(著作)进行介绍、评价时,或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是重大科研成果经行业内权威部门鉴定后,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五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不泄露应保密的学术内容。

学会理事会成员积极响应倡议,反映了他们对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决心,同时也为科技工作者学术活动规范化的开展起到了带头作用,传递了学术发展的社会正能量,促进了科技工作者在今后的学术、科研活动中以积极向上、科学严谨、求实创新的心态开展相关工作。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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