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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科创江苏”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1 阅读量:267

一、目的和意义

促进地方尤其是南京市栖霞区、无锡市锡山区、江阴市、徐州市沛县、常州市武进区、苏州市常熟市、南通市如皋市、连云港市赣榆区、淮安市淮安区、盐城市盐都区、扬州市高邮市、镇江市京口区、泰州市高港区与海陵区、宿迁市宿城区等“科创江苏”试点县区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服务地方尤其是“科创江苏”试点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向相关产业和区域,深化学会和地方合作,搭建平台、解决难题、促进转化、助力创业,推动学会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高端人才、技术等方面资源深入基层,促进地方尤其是“科创江苏”试点县区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服务地方尤其是“科创江苏”试点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内容

1、依托地方工程师学会、专委会和理事单位,围绕前沿交叉领域和重点产业集群、重大战略和“科创江苏”试点县区需求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学术成果的凝练和应用,创新开展集学术交流会、技术成果展、科技竞赛、商务合作于一体的“会、展、赛(商)”活动。

2、持续打造好以往建立的科技服务站等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总结服务中的经验和不足,扩充服务专家队伍,拓展服务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相关行业人才培养,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创新发展。

3、依托专委会和地方工程师学会,组织行业专家走访企业,调研地方尤其是“科创江苏”试点县区园区、企业的需求,搭建新的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会企对接”、“技术问诊”等科技服务,推动合作项目签约、解决技术问题。

4、积极协助市县级工程师学会建设,联动市县级工程师学会开展工作,服务地方尤其是“科创江苏”试点县区需求工程科技创新发展和经济建设。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学会制订服务“科创江苏”专项工作计划,并纳入学会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

2、专人负责,经费保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服务“科创江苏”专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相关经费纳入学会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3、加强专委会(分会)等分支机构的建设。根据工程技术发展的需要,成立新的专委会(分会)。协助已建立的专委会(分会)等分支机构开展“四服务一加强”工作。

4、协助市县(区)级工程师学(协)会组织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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