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学会动态 前沿资讯 分支机构动态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关于缴纳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阅读量:1169

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保障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章程》和《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的规定,并经学会领导同意,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会费收缴工作,望广大会员及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燕山路支行

账 号:4301030609100003656

联 系 人:蔡宗雅

电 话:025-86670727,15895996090


附件: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5年1月10日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为保障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按学会《章程》规定,履行缴纳会费义务。

第二条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会费16000元/年;

2.副理事长单位会费10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会费8000元/年;

4.理事单位会费6000元/年;

5.会员单位会费2000元/年;

6.个人会员会费200元/年。

第三条 每年的会费于当年6月30日之前缴纳完毕。会费统一缴纳到江苏省工程师学会账户。

第四条 学会财务对收取的会费进行财务登记,并开具财务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五条 按学会《章程》规定,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因故漏缴者,经申请同意并补缴了所欠的会费,恢复会员权利、义务。

第六条 会费使用符合学会《章程》规定,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 会费标准如需调整,由学会秘书处提出报告,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按新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第八条 学会会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




相关链接: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缴纳流程


Copyright 2014-2021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秘书处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28室  电话:025-86670727、025-86670726
  工信部备案号:苏ICP备150611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