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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2025年江苏省机器人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决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阅读量:19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关于举办“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25年江苏省机器人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工学〔2025〕46号)相关内容,经研究决定,“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25年江苏省机器人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决赛将于2025年12月28日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承办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江苏凤凰职业教育图书有限公司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匠艺传承分会


二、竞赛安排

1.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8日。

地点: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2.参赛对象

本赛项分为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

选手参赛条件:已通过市赛选拔,成绩前50%人员晋级省赛。职工组具有相应从业经历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且在江苏省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学生组具有江苏省各类技工(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赛前培训内容

1.评比规则:主要讲解赛项评比规则、评分标准;

2.理论知识模块:主要讲解赛项相关的理论知识;

3.模拟训练模块:机器人技术应用知识及实操训练。


四、奖项设置

1.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省决赛各赛项职工组前6名选手、学生组第1名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省决赛各赛项职工组完赛时赛项成绩排名第一且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满1年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学生组除外)。省决赛各赛项职工组、学生组排名前50%且理论答题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奖项设置及发放

大赛组委会可设置一、二、三等奖,省级总决赛: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证书由大赛组委会颁发。


五、竞赛职业证书核发相关事项

竞赛定级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总结材料对选手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晋升技能等级的人员,主办单位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办证申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余参赛选手颁发大赛组委会证书。授予在大赛协办、组织、训练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杰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六、其他

1.报到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和参赛回执。

2.参赛期间,应随身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全程佩戴参赛证。参赛学员应着装整齐,遵守大赛日程安排和组织纪律,无特殊原因禁止擅自离开赛场。

3.参赛期间,各单位领队和参赛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或回原单位报销。

4.报名请咨询大赛组委会:

吴老师:15050589314;

朱老师:025-86670726、18724005498。

大赛报名邮箱:5932124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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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赛方案

2.职工组报名表

3.学生组报名表

4.参赛回执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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