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升团体标准供给质量,建立以需求导向的标准制定模式,推动我会团体标准化工作有序发展,依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启动江苏省工程师学会2026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实用性:申报单位应立足技术创新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目标,鼓励将科研项目成果和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
2、协调性:申报单位应系统调研本领域国内外技术进展与标准化现状,确保项目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持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一致。
3、可操作性: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各方参与,推动共识形成,提升标准适用性与推广性。鼓励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单位与人员参与。
二、征集范围
围绕工程技术领域创新发展与产业需求,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相关标准;
2、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等重点方向标准;
3、工程建设、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类标准;
4、工程师人才评价、能力培养与职业发展相关规范;
5、行业亟需且尚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项目;
6、现有标准的修订、整合或优化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能为标准制定提供必要支持。
2、申报单位应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与标准化现状,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内容具有前期研究基础。
3、主要起草人应具备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及相应的组织协调与专业能力。
四、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将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及其Word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提交,草案格式参照附件2;
2、立项审查:学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3、标准编制:团体标准立项后,申报单位需按照《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开展标准编制相关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应前瞻性地谋划标准的推广与应用,以促进其有效实施。
五、申报时间
全年征集。申报单位可不定期申报,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滚动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朱晓蓉(电话、微信:13585107708)
叶春兰(电话、微信:18299389902)
邮箱:jsie2014@vip.sina.com
Q Q:148558991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28室
1、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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