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全省工程技术领域的工程技术专家、工程管理专家、工程教育专家和广大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是一个高端、权威、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科技团体。2018年首次向省民政厅申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被认定为5A级社会组织。
经学会理事会同意,江苏省工程师学会STEM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专委会)成立于2019年3月28日,由缪昌文院士等专家担任顾问,以韩冰教授等为主要发起人,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程学院等为主要发起单位,致力于团结STEM教育领域的科研人员和教育人员,推广STEM教育领域最新成果,为STEM教育领域赋能,发现和培养未来杰出工程科技人才,建立工程科技人才成长生涯全周期服务体系,助力工程科技人才实现价值,助推江苏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增强STEM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助力本专委会的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发现和培养未来杰出工程科技人才,现面向全省启动设立本专委会工作站的工作。
一、申报条件
自愿申请成为本专委会工作站的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是本专委会单位会员且在有效期内;
2、拥护学会章程;
3、具有一定数量的STEM教育人员队伍(一般应在20人以上)的相关领域学术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4、在所在区域STEM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工作站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并为学会和本专委会做贡献。
二、享有的权利
1、学会和本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学会和本专委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交流互访、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科创大赛、科普活动等;
3、优先获得学会和本专委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和人才、成果奖励推荐,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服务平台合作使用,团体标准制定,专家技术支持,通过学会平台和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等;
4、对学会和本专委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在授权范围内以本专委会的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学会的章程;
2、执行学会和本专委会的决议;
3、维护学会和本专委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学会和本专委会交办的工作;
5、向学会和本专委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规定缴纳会费;
7、义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8、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遴选程序
1、自2021年起每年遴选一次,请于5月21日前提交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材料;
2、本专委会秘书处对提交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经本专委会专家组讨论通过;
4、为各工作站颁发铜牌并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STEM教育专委会秘书处 简栎洪 13255268836
STEM教育专委会秘书处 于国昊 18751990935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28室
附件:江苏省工程师学会STEM教育专委会工作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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