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过江苏省民政厅2020年度检查
发布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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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省民政厅2020年度检查通知,江苏省民政厅对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按照年检工作通知要求,对照年检标准,进行年检申报。
经江苏省民政厅审查,江苏省工程师学会顺利通过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