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STEM 教师资格认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 STEM 教育相关教师素养,加强 STEM 教师队伍建设,秉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章程》,制定本认证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资格条件适合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培训辅导、职业培训、游学、研学、教育科技咨询等STEM教育领域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 专业方向
(1)积木机器人教师资格;
(2)创客教师资格;
(3)编程教师资格;
(4)3D 打印教师资格;
(5)无人机教师资格。
第四条 级别设置
STEM教师资格认证设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对应的名次为初级STEM教师资格证、中级STEM教师教师资格证、高级STEM教师资格证。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献身精神,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出现下列情形,按相应方法处理: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STEM教师资格认证。
(3)存在伪造学历、履历、及提供虚假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STEM教师认证资格。
第三章 综合要求
第六条 认证条件
(1)初级STEM教师资格: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各级各类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 STEM 教育教学工作者。
(2)中级STEM教师资格: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非教育类专业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7年以上教育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3)高级STEM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非教育相关专业人员、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12年以上教育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第七条 专业要求
(1)系统掌握STEM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学科教育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提出科学教育发展规划。
(2)所从事专业STEM教师岗位者,须熟悉《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第八条 考核流程
(1)STEM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命题由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STEM 教育专委会教师资格认证组委会负责制定。认定STEM教师资格认证应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江苏 STEM 教师资格认证系统自主申请,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相关材料。初级STEM教师资格证认证每月一次,中级、高级STEM教师资格认证每年2次(具体认证时间以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发布时间为准)。
(2)STEM 教师资格考试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教育学基础理论考试、专业课理论知识考试、教学实践能力测评。
(3)STEM 教师资格认证模式为理论知识考试加本人实际水平演示。二者成绩合格方可认证通过,颁发STEM教师认证资格证书。
第九条 费用标准
(1)初级认证考评费用180元
(2)中级认证考评费用300元
(3)高级认证考评费用500元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
STME教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照职称系列或专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库一般由主任委员库、评审委员库两个子库组成,其成员可以在省内外的同行专家中遴选,鼓励遴选一定数量的省外专家。
第十一条 专家条件
STEM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STME教师资格认证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 委员库要求
主任委员库应当由5名以上本职称系列或专业具有相应职称、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
STME教师资格认证委员库应当由本职称系列或专业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
中级STEM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专家库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
高级STEM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专家库应当由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