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全省工程科技领域的工程技术专家、工程管理专家、工程教育专家和广大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社会组织,是一个高端、权威、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科技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工程科技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学会理事会由多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一批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和业界影响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领导者、工程师以及部分省级工科学会的理事长、秘书长组成。学会隶属于省科学技术协会,是省民政厅评估认定的5A级社会组织。
经学会理事会同意,现重新组建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专委会),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锡研究院创始院长、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唐敦兵教授担任筹备组负责人。
本专委会汇聚了全省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顶级专家和工程技术人才,致力于培养工程师具备以智能制造的手段推动业务发展的前瞻能力和突破原有思维跨界寻求解决方案的创新能力;打造新时代卓越智能制造工程师队伍,为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更大贡献;帮助制造企业有效地建立专业化的智能制造人才队伍,提升智能制造人才队伍的实战能力,助力企业快速掌握日新月异的智能制造新兴技术的同时,在智能制造推进过程中少走弯路,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壮大本专委会,增强智能制造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现面向全省进行本专委会委员单位、委员的遴选。
一、委员单位入会条件
(一)自愿申请加入本专委会的委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学会章程;
2、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 (一般应在20人以上)的工程技术及相关领域学术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3、在智能制造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积极参加学会和本专委会活动并为学会和本专委会做贡献。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专委会的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学会章程;
2、就职于本专委会委员单位;
3、委员单位最多2名人员遴选为本专委会委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智能制造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研发或实践经历;
5、在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愿意参加学会和本专委会活动并积极为学会和本专委会做贡献;
6、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享有的权利
(一)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1、学会和本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学会和本专委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交流互访、产学研对接、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科普活动等;
3、优先获得学会和本专委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和人才、成果奖励推荐,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服务平台合作使用,专家技术支持,通过学会平台和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等;
4、对学会和本专委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作为本专委会的领导层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的群体决策;
7、委员进入学会专家库,优先被推荐为智能制造领域专家,参与专家演讲、授课、科技咨询、成果评价、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和政策建议等工作;
8、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学会的章程;
2、执行学会和本专委会的决议;
3、维护学会和本专委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学会和本专委会交办的工作;
5、向学会和本专委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规定缴纳会费;
7、义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8、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遴选委员单位、委员的单位或个人请与2024年5月1日前填写相关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本专委会联系邮箱;
2、本专委会筹备组与提交申请者进行对接交流和审查;
3、经本专委会专家组讨论通过;
4、根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要求进入入会程序,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见附件2;
5、专委会会议上为委员颁发聘书。
五、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电话:025-86670726
专委会筹备组联系人:
陈 凯,13269669590
张泽群,15850589231
邮 箱:
chen_kai@nuaa.edu.cn
zhjj370@nuaa.edu.cn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 编:210016
附件:
1、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单位、委员登记表
2、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单位、委员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附件1.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单位、委员登记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单位、委员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pdf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2024年3月22日